济南一小学“花样”迎新生
曹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刘某申请检察监督案依法受理。审查发现李某离婚后独自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义务,家庭生活困难,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在将案件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同时,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。曹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联合进行走访调查,查明:张某结婚后不久即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,并在婚姻存续期间愈加严重,致使李某身心俱疲,身体上伤痕不断,精神上也产生抑郁倾向,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出与张某离婚的诉讼;判决生效后,张某不履行判决义务,李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,但因无法联系到张某,且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遂终结本次执行;李某离婚后搬到农村父母家中,两个孩子跟随其生活,其中大儿子张某栩患有多动型自闭症,有交流障碍和破坏倾向,需长期治疗和贴身陪护,李某因照顾孩子无法外出务工,母子三人举步维艰,生活陷入困境。